1、本馆工作人员凭借书证借书时,必须经过有关的工作人员办理手续,不得自行办理,必须严格履行手续。
2、任何工作人员未经部门工作人员同意,不得擅自进入书库,更不准将亲朋好友带进书库。
3、未投入流通的新书、新刊,不得私自拿走或借出。新入库的书,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抢先借阅;当期报、刊不予借出。
4、本馆职工因业务或科研急需,可参照一般读者借阅图书。
5、凡代他人还书,必须由有关部室工作人员办理手续,代还人员不得自行办理还书手续。
6、以上规则须自觉遵守。对不遵守本规定的工作人员,各部、室有权拒借拒还,并有责任向馆长如实报告。馆内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的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