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凡本馆持证读者,学生每人一次可借图书3册,教职工每人可借10册。
2、一楼书库图书借期:学生30天,教职工90天,到期必须及时归还。若确实不能归还者,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,续借只能一次。逾期不还者,每天每册收取逾期罚金0.10元。
3、过刊阅览室,室内阅览,当班归还。需复印者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暂时携出室外。教师因教学、科研急需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登记后可适当延期,最长不得超过7天。逾期者每天须交纳逾期罚金1.00元。
4、现刊阅览室的报刊限在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。每人每次限取一册,阅后放回原处。需复印者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登记,办理手续后复印,复印好及时归还。
5、古籍线装书、工具书概不外借。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复印者,须经工作人员同意批准并登记。
7、师生员工因病因公外出或到校外进修,学生在放假或外出实习期间,所借书刊资料若有可能超期,应在离校前还清。
8、凡违反借阅书刊资料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借阅。停借达一月以上者,须经馆长批准。